勘误说明:本期平原新区商品混凝土价格已根据2020年第二期第56页勘误修正。1.本期价格来源于《新乡工程经济参考2020年第1期》 2.本期“指导价”(除特殊说明外)均包含损耗、采购保管费、运杂费等在内的预算价格。可作为工程建设的招标、投标、概算、预算等指导价格。 3.自2017年第一期开始商品砼指导价按实际3%税率计算折算系数,并包含运费。4.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2020年第一期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无法正常采集,为了满足建设工程招投标、概预算工作的需要,2020 年第1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按2019年12月份指导价格发布,办理结算时,甲、乙双方按实事求足的原则,双方协商签证调整。材料价格调整方法按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豫建科[2020] 63号)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