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材料信息价格来源于《商丘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》2024年第2期。 一、《工程造价信息》 中均已包括各县主要材料价格信息,各县不再另行发布。二、本价格信息原则上两个月发布一次,是两个月的综合平均价。三、本价格信息中发布的材料价格包括除税单价和含税单价。材料单价(除特别注明外)是指材料由其来源地(或购货地)运到施工工地仓库(或施工现场存放地)后的出库价格,包括材料原价、运杂费、运输损耗费、采购保管费等。四、受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,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,若工程中实际采购价与本价格信息有较大偏差,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按双方签订的实际采购价调整。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在具体确定工程材料价格 时,要充分预测市场风险,慎重决策, 自主定价。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GB50500-2013) 第 9 章第 8 条第 2 款:“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,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、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 范围或幅度。 当没有约定,且材料价、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 5%时,超过部分价格应按照本规范附录 A 的方法计算调整材料、工程设备费 ”。所以,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,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材料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办法,不得采用无限风险、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范围和幅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