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潮州市建设局《关于潮州市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潮建[2002]03号)的精神,从2001年第4季度起发布的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为参考价格(已包括运杂费和采保费)供工程承发包单位参考。发布的材料“信息价”(市场价)名称调整为“不含税综合价”,该“不含税综合价”为不包括进项税额的材料原价、运杂费、运输耗损和采购及保管费之和。为适应简易计税计价方式、发布不含税材料综合价格时,应同时附上该材料的相应综合折税率,使用含税综合价格时可以换算:材料含税综合价格=材料不含税综合价格×(1+综合折税率)。